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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物流服务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班的通知

2023-11-14 17:26 admin

 

 

 

关于举办物流服务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班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院校人员:
为贯彻落实人社部《关于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90号)精神,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进一步推动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加快促进物流服务师技能人才的培养,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的能力,江苏省现代物流协会于11——12月组织开展物流服务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培训班,此次培训班由江苏弘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承办。
培训将依据《物流服务师国家职业标准》(2020版)相关能力要求,赋能学员专业知识与技能水平提高,助力专业人才成长,报名学员可根据条件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
一、培训对象
1.物流管理相关领域的企业从业人员。
2.物流管理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授课讲师、应届毕业生(含应届在籍毕业生)。
3.符合物流服务师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申报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报名条件
符合物流服务师《国家职业标准》申报条件,填写申报表,需提供学历证明、工作年限证明及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如有需提供)复印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二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初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4)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2年。
(5)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高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满2年的技师学院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学生。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一级/高级技师:
(1)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2)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中级职称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并在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3)取得符合专业对应关系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1年。
说明:①相关职业:仓储人员、采购人员、销售人员、道路运输服务人员、水上运输服务人员、航空运输服务人员、轨道交通运输服务人员、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服务人员、邮政和快递服务人员等。
②本专业:物流管理、物流工程、物流工程技术、工程物流管理、采购与供应管理、物流金融管理、物流信息技术、冷链物流技术与管理、供应链管理等。
③相关专业:电子商务、跨境电子商务、市场营销、连锁经营管理、快递运营管理、铁道物流管理、道路运输与路政管理、交通运营管理、水路运输与海事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集装箱运输管理、港口与航运管理、港口物流管理、航空物流、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等;
三、培训及相关说明
(一)线上培训时间:报名成功后即开通在线学习账号。
(二)线下培训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培学员参加线下物流服务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成绩符合通过条件后,可以获得经人社主管部门备案的第三方社会评价机构颁发的“物流服务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四)相应等级报名满20人可开班。
四、关于费用
(一)培训费用
一级(高级技师):6800元/人
二级(技师):4800元/人
以上费用包括培训费、学习资料费、代收考试认定费。
(二)费用缴纳
培训费汇款至以下账户
名称:江苏弘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盐仓桥支行
账号:466369582302
地址、电话:南京市江宁开发区苏源大道19号九龙湖国际企业总部园 025-83291681
银行汇款单需注明“物流服务师培训班”字样及所属单位全称,电子回单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3379985891@qq.com。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12月20日。

六、联系人

     赵老师:15077846571
邮箱:3379985891@qq.com

 

江苏省现代物流协会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