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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出台加快推进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意见

2019-04-26 10:51 admin


 

近日,江苏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共江苏省委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省交通运输厅厅长、党组书记兼省铁路办主任陆永泉介绍了《意见》的主要内容。省发改委副主任赵建军、省交通运输厅总工程师凌耀初、省自然资源厅副巡视员倪红升及省财政厅、省生态环境厅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



发展目标

 

近期发展目标:通过3—5年的努力,基本建成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有效支撑和引领全省高质量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为交通强省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到2020年,我省将基本形成“三纵四横”铁路主骨架,全省铁路营运总里程达到4000公里以上,其中高快速铁路里程超过2700公里。全省运输机场客、货运年保障能力分别达到7000万人次和170万吨。长江过江通道达到17座。省干线航道达标里程达到2510公里,港口综合通过能力达到20.2亿吨,集装箱通过能力达到1520万标箱。高速公路里程达到4900公里左右,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网络进一步完善。综合客运枢纽覆盖60%左右的县级及以上城市,多式联运综合货运枢纽覆盖所有设区市、50%左右的沿江沿海重点港区和内河重点港口。 
 

为实现近期发展目标,《意见》提出了“四三二一”的具体目标

1

强化“四大走廊”

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运输走廊初步成型,沿江两岸高铁通道加快建设,长江黄金水道“钻石区段”功能不断发挥。丝绸之路经济带跨境物流大走廊加快建设,航空航线对沿线节点城市和国家地区的覆盖率显著提高,交通互联互通水平不断提升,中欧(亚)班列品牌影响力明显提升。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海洋运输大走廊加快形成,连云港港区域性国际枢纽港、苏州(太仓)集装箱干线港、南京区域性航运物流中心基本建成,南通港通州湾港区建设取得突破,港口功能不断增强,近远洋航线覆盖度和密度进一步提升。大运河文化带绿色交通走廊加快建设,基本建成以水运为主的绿色运输通道和文化长廊。

2

补齐“三大短板”

优化交通建设投资结构,重点向补短板、强弱项领域倾斜。铁路网络加快完善,基本建成全省铁路主骨架和“轨道上的2小时江苏”。沿江城市群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基本建成南京都市圈等重点区域“1小时城际交通圈”。徐州国家铁路物流中心基本建成。航空运输保障能力显著提升,南京禄口机场国际运输能力进一步提升,无锡硕放机场枢纽功能得到强化,淮安淮河生态经济带航空货运枢纽建设初见成效,民航总体实力大幅增强。过江通道加快建设,过江交通瓶颈基本消除。

3

做强“两大特色”

水运优势充分发挥,水路货运周转量占总货运周转量的比例保持在三分之二以上。基本形成以铁水联运为特色的铁路货运体系,公转铁、公转水成效显著,交通运输结构调整走在全国前列。综合立体交通网络整体水平全国领先,各种运输方式有机融合、无缝对接、相互支撑、互为补充,城际交通联系更高效,城乡交通发展更均衡,人民群众获得感明显提升。

4

投资突破“一万亿”

加强交通建设稳投资、稳预期工作,2018—2022年,铁路、公路、水运、航空、管道、城市轨道和城市快速路建设投资总规模力争突破一万亿元。
 

中长期发展目标:2035年基本建成交通强省,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全面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交通运输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先进行列;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高质量交通强省,交通运输总体发展水平进入世界领先行列。

 

重点任务
 

重点任务方面,《意见》提出重点推进八大任务、实施25项重点工作,构建由基础设施、运输服务、绿色安全、智慧创新、行业治理共同组成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

  一是着力提升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能力,重点推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互联互通、建设长江经济带综合立体交通运输走廊、推动长三角区域交通一体化发展;

  二是着力补齐交通基础设施发展短板,重点推进高铁均衡发展、提升民航运输能力、全力加快过江通道建设;

  三是着力支撑引领枢纽经济发展,重点做好提升南京首位度、构建特色鲜明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增强枢纽设施功能;

  四是着力加快推进运输结构调整,重点完善铁路货运体系、完善内河高等级航道网、推动港口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多式联运,同时要优化完善油气管网布局;

  五是着力引领区域一体化和新型城镇化发展,重点加快建设城市群城际铁路网、优化完善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网、深入实施城市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六是着力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实施,重点加强“四好农村路”建设、推动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

  七是着力推进智慧绿色平安交通建设,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努力打好交通领域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增强交通运输安全保障能力;

  八是深化交通运输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大交通管理体制,深化交通建设与运营机制改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保障措施
 

《意见》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和法规制度保障、强化要素保障和强化目标考核与监督评估等方面提出保障措施,尤其是在资金保障、用地用海保障、环境保护等方面出台的一些措施,是《意见》的一大亮点,为《意见》得以贯彻实施并取得取预期成效提供了保障和支持。

  在资金保障方面,既强化财政资金保障,积极发挥财政性资金的关键作用,也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积极进入交通领域,强化债务风险防控。在积极争取国家相关资金和收费政策支持的同时,省级财政将研究组建综合交通建设和发展基金,加大对省级重点项目的支持。另外,鼓励利用收费公路专项债券、企业债券、PPP等方式,拓宽重点交通项目建设资金来源。

  在地用海保障等方面,严格按照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用地管理的相关政策,加快高铁、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国家公路网规划和省级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同时,对其他类型交通重点项目及其配套项目的用地用海,省有关部门将积极配合争取国家支持。对事关全局的重点交通项目,建设单位落实占补平衡确有困难的,可申请部分使用省统筹补充耕地指标或通过异地补充耕地方式落实占补平衡。

  在环境保护方面,进一步强化生态环保理念,加大投入,加强管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相关要求。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将尽量避让国家生态保护红线和省生态红线一级管控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