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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江苏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科学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布

2019-04-29 15:52 admin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物流等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的决策部署,科学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和建设规划》(发改经贸〔2018〕 1886号,以下简称《规划》),并于近日制定下发了《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0年)》。江苏省工作通知如下:


 

认识国家物流枢纽布局建设的重要性
 

     国家物流枢纽是物流体系的核心基础设施,在全国物流枢纽网络中发挥关键节点、重要平台和骨干枢纽作用。打造“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行体系,推动物流组织模式和行业管理体制机制创新,合理布局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对推动我省物流资源优化配置、补齐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扩大优质物流服务供给,打造低成本、高效率的物流服务网络,推进物流业高质量发展,提升我省实体经济活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划》要求,切实把握国家物流枢纽建设重点,按照“市场主导、创新推进,存量优先、有序推进,集约整合、协调推进”的总体原则,整合优化物流资源,推动物流枢纽全面创新,逐步构建科学合理、功能完备、开放共享、智慧高效、 绿色安全的物流枢纽网络。


 

有序推进全省物流枢纽科学布局

 

各地要按照国家《规划》要求,结合当地物流业发展特点,科学选址布局物流枢纽。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交通运输厅选择基础条件成熟、市场需求旺盛、发展潜力较大的物流枢纽进行重点培育,推进打造一批国家物流枢纽和省级物流枢纽。

南京、徐州、无锡、苏州、南通、连云港等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要按照“成熟一个、培育一个、建设一个”的原则,扎实有序推进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其他暂未列入《规划》的城市,要积极对接周边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推进与国家物流枢纽的网络协同和功能对接。

要积极推进并加快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加强与长三角等区域其他承载城市开展枢纽合作共建,逐步构建起以国家物流枢纽和省级物流枢纽为骨干,其他物流枢纽为补充,多层次、立体化、广覆盖的全省物流枢纽网络体系。


 

持续推动物流设施资源整合提升

 

各地要以存量设施整合提升为主、增量设施补短板为辅, 提升现有物流枢纽资源集约利用水平。

优先利用现有物流园区特别是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以及货运场站、铁路物流基地等设施规划建设物流枢纽。

加快完善物流枢纽集疏运体系,推进物流枢纽铁路专用线、集装箱多式联运设施、内河集疏运航道建设以及航空货运站的改造扩建,进一步提升枢纽中转联运设施功能。

加强物流枢纽设施薄弱地区物流软硬件建设,支持物流枢纽设施短板突出地区结合产业发展和城市功能定位等,按照适度超前原则高起点规划新建物流枢纽设施。

鼓励物流枢纽集中建设邮件、快件集散处理中心、转运中心等基础设施,大力发展现代供应链、冷链物流、多式联运、电商快递物流等服务功能,打造高效专业的物流服务网络。

按照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和国防建设有关要求,明确有关枢纽设施服务军事物流的建设内容和标准,建立枢纽服务军事物流需求的运行机制。


 

创新推进物流枢纽培育引导工作

 

各地要遵循市场化原则,发挥地方政府在国家物流枢纽培育中的关键引导和统筹推动作用,推进物流枢纽设施建设和运营管理,推动干线运输、区域分拨、多式联运、仓储服务、跨境物流、城市配送等物流服务资源向枢纽集聚。

创新物流枢纽经营管理模式,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战略联盟、资本合作、功能联合、平台对接、资源共享等市场化方式,培育形成1-2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枢纽建设运营标杆企业,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的枢纽建设运营经验。

支持和推动枢纽建设运营企业成立物流枢纽联盟,发挥骨干企业网络化经营优势,推动枢纽之间加强业务共享、标准对接,促进枢纽开展跨区域网络化运营、规模化经营。

围绕“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长三角区域一体化等国家战略实施,支持基础条件好的物流枢纽扩大区域和国际物流业务,健全通达国内和国际主要经济体的物流服务网络,努力打造1-2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物流枢纽

 

 

加强物流枢纽公共信息和交易平台建设
 

鼓励和支持物流枢纽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打破物流信息壁垒,推动枢纽内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信息共享,实现车辆、货物位置及状态等信息实时查询,增强物流枢纽的平台支撑能力。

依托江苏省大数据中心,推进公路、铁路、航空、水运及公安、工商、海关、市场监管、邮政等领域相关物流数据对接和开放共享,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物流信息互联共享。

建立物流枢纽间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促进物流订单、储运业务、货物追踪、支付结算等信息集成共享、高效流动,提高物流供需匹配效率。

鼓励具备条件的物流枢纽建设物流资源要素交易平台,开展物流设备的租赁交易,探索开展运力资源和仓储资源交易,提高各类物流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效率和循环共用水平。


 

全面提升国家物流枢纽创新能力
 

鼓励和支持物流枢纽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打破物流信息壁垒,推动枢纽内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信息共享,实现车辆、货物位置及状态等信息实时查询,增强物流枢纽的平台支撑能力。

依托江苏省大数据中心,推进公路、铁路、航空、水运及公安、工商、海关、市场监管、邮政等领域相关物流数据对接和开放共享,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物流信息互联共享。

建立物流枢纽间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促进物流订单、储运业务、货物追踪、支付结算等信息集成共享、高效流动,提高物流供需匹配效率。

鼓励具备条件的物流枢纽建设物流资源要素交易平台,开展物流设备的租赁交易,探索开展运力资源和仓储资源交易,提高各类物流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效率和循环共用水平。



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枢纽经济
 

鼓励和支持物流枢纽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打破物流信息壁垒,推动枢纽内企业、供应链上下游企业信息共享,实现车辆、货物位置及状态等信息实时查询,增强物流枢纽的平台支撑能力。

依托江苏省大数据中心,推进公路、铁路、航空、水运及公安、工商、海关、市场监管、邮政等领域相关物流数据对接和开放共享,实现跨地区、跨行业物流信息互联共享。

建立物流枢纽间信息互联互通机制,促进物流订单、储运业务、货物追踪、支付结算等信息集成共享、高效流动,提高物流供需匹配效率。

鼓励具备条件的物流枢纽建设物流资源要素交易平台,开展物流设备的租赁交易,探索开展运力资源和仓储资源交易,提高各类物流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效率和循环共用水平。

 

认真组织申报并开展国家物流枢纽建设
 

列入《规划》的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原则上选择已投入运营、基础设施条件相对完备、市场需求旺盛、发展潜力较大、区域带动作用较强、在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国家级和省级示范物流园区开展国家物流枢纽培育和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尽早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计划。

国家物流枢纽承载城市人民政府要会同枢纽建设运营主体,按照《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编制要点》,对照《规划》和《实施方案》关于国家物流枢纽的规划建设和培育发展要求,认真编制《(城市名称+枢纽类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并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建设方案报省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厅(2020年及以后的申报时间另行通知)。

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交通运输厅根据上报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编制情况,组织专家进行初步审查,择优选取1-2家较为成熟的方案,连同初步审查意见一并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交通运输部;待国家物流枢纽年度建设。名单发布后,将根据建设名单及国家指导意见,推进枢纽承载城市修改完善枢纽建设方案后并印发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交通运输部建立国家物流枢纽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对枢纽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测和年度考核,对长期达不到建设要求的物流枢纽及时调出。